燃烧器的技术操作
1. 按下燃烧控制面板上的母火启动按钮。母火工作指示灯亮起10秒钟以后,确认母火点燃。若10秒钟内母火指示灯熄灭,燃烧控制面板上的燃烧故障报警蜂鸣响起,此时说明点火失败;需等待60秒后手动按下程控器故障复位按钮,重新启动母火按钮。
2. 母火点燃正常后,操作人员通过燃烧器观察孔确认母火是否点燃。确认后按下燃烧器控制面板上的额大火启动按钮,延时数秒钟以后,大火工作指示灯亮起后,炉前操作工应缓慢打开负荷调节球阀,同时按比例加大助燃气空气,直至火焰呈现主蓝加微红色最好。
3. 大火点燃、稳定后,说检查主管道的燃气供气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。
4. 风机启动,进入预吹阶段,检查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。
5. 观察燃气、空气压力指示,确认给出燃烧器操作允许指令。
6. 按下燃烧控制面板上的燃烧控制按钮,此时燃烧控制器进入燃烧开始程序。
7. 接下明母火的点火任务已完成。操作工应及时关闭面板上的母火按钮、切断母火保留大火燃烧。
8. 大火燃烧过程中操作工可以按工艺要求随时调节火焰(负荷)的大小。工艺要求需要短时关火时,操作工应打开母火开关保留母火,然后关闭大火开关。
9. 调整燃气阀、空气阀门操作手柄,可阶段调整,确定燃烧器负荷输出符合工艺要求。
10. 停机操作:临时停机,首先应关闭大火,然后再关闭燃烧控制开关,最后关闭停止按钮